退換貨須知

【退換貨須知】

  1. 1. 本公司接受客戶在商品交付之日起7日內無理由退、換商品。

  2. 2. 退回之商品應保持原商品完整包裝,連同零配件、贈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…等,勿缺件,外盒勿損毀,請以專櫃廠商寄送時的原始包裝再原封備妥,若紙箱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,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,本公司將無法受理退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(到貨十五天期限內申請,逾期未辦理,除因商品原始瑕疵外將無法辦理銷退。)

  3. 3. 專櫃廠商於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並確認驗收無誤後,由本公司於14個工作天內退款。

  4. 4. 若客戶申請退貨,應同時退還商品的原始包裝盒,包括全部附件和文件,若有贈品務必一併退回。

  5. 5. 若退貨商品及包裝、標籤、文件或者贈品不符合前述條件,本公司有權拒收退回的商品並拒絕退款。

  6. 6. 消費者辦理退貨時請先至官方LINE:@lhs24告知欲辦理退貨並將原商品備妥。

  7. 7. 宅配於3-7個工作天內與您電話連絡前往取回(消費者退回之商品將由專櫃廠商進行驗收)。

  8. 8. 如退款過程中需訂購者提供資料文件(如折讓單、公司戶發票),請您將所收到的發票以掛號方式寄回至晶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(財務部收),地址為:427台中市潭子區民族路二段77號